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宣判:淘宝胜诉获赔12万元
2016年5月,淘宝发现姚某销售的品牌猫粮存在假货嫌疑,经过猫粮品牌方的鉴定,该猫粮为掺假的品牌猫粮。随后,淘宝网以“违背不得售假约定、侵犯平台商誉”为由将姚某告上法庭。近日,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淘宝网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一审宣判。法院认定,被告的售假行为对淘宝网商誉造成损害,判处被告向淘宝网赔偿人民币12万元,这起案件也是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网店的案件。
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宣判:淘宝胜诉获赔12万元
2017-07-24 浏览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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