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快洞察消息,根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消息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,币印法定代表人为潘志彪、股东朱砝和李天昭在其与北京比特大陆科技有限公司(比特大陆)劳动争议中,需继续履行与比特大陆签订的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》、《补充协议》;潘志彪,朱砝和李天昭三人于该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返还比特大陆 2017 年 9 月至 2019 年 1 月期间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,分别为 340290.32 元,248850.1 元,281379.31 元,共计近 90 万元;于该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北京比特大陆违反竞业限制违约金 462000 元,352008 元,408000 元,共计 120 余万元;比特大陆其他诉讼请求被驳回。
比特大陆与币印劳动纠纷一审裁定,币印高层需支付约 210 万元补偿金及违约金
2020-04-12 浏览:1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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